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合作协议书编号:2024 B— 号甲方:湖南志威物流有限公司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芙蓉区支公司 为使甲方具有保险利益的货物在国内运输过程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对甲方国内运输货物采纳预约方式予以承保,同时双方订立以下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险标的在本协议期限内,凡属甲方接受承运或实际承运的货物,均应向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但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1、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宝贵财物
2、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它动植物
3、易燃易爆物品、各种压缩气体、氧、氢、液化气、油漆等危险品
二、适用条款 本协议所适用的保险条款按运输方式和货物种类不同分别适用:□承保险别:国内 公路 货物运输险 ;附加盗窃、抢劫保险适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2024 年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附后); 三、承保及投保方式根据“投保单”办理
已安装乙方提供的 E-CARGO 客户端的甲方,在每次货物起运前,应直接将该批货物的数量/重量、保险金额、行程、运输工具名称、发票/提单号、起运时间等投保信息,在 E-CARGO 客户端系统录入后生成“投保单”,并将投保单提交乙方确认并核保,经乙方在 E-CARGO 系统中确认并核保通过后,予以承担保险责任
乙方收到甲方在 E-CARGO 管理端提交的投保单后,应及时在 E-CARGO 管理端中确认并核保,乙方受理承保的每一批货物,均应逐笔出具保险单(凭证)
若甲方在货物起运前没有通过 E-CARGO 客户端向乙方提交投保单信息,或者乙方没有确认并核保通过投保单,乙方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