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解读雷爱先2008 年 4 月 29 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国土资发[2024]86号),自 2008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一、发布实施 2024 合同文本的背景出让合同文本制订和完善的过程1990 年国务院发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第 55 号令)第 8 条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56 号令)也提出了同样要求
1994 年合同文本1994 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
根据用地者和土地条件的不同,1994 年合同文本将出让合同划分为 4 类:1、宗地出让合同;2、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3、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4、外商投资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
1994 年合同文本的局限性一、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不一致1、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缴纳场地使用费的方式已纳入土地租赁范围,可以通过租赁协议进行约定,不一定需要通过外商投资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进行约定;2、房地产法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办出让手续应由受让方直接办理出让手续,这与一般宗地出让的差异很小,不必再通过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进行约定; 3、成片开发土地的情况较少,且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与宗地出让合同的区别,主要是转让时对土地开发条件的要求略有不同,而转让条件可以在宗地出让合同中分列
二、1999 年《合同法》出台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作为平等主体之间订立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应遵循《合同法》的一般原理
2000 年合同文本2000 年,国土资源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 1994 年合同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