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充协议甲方:乙方: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就《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乙方将受让的 400 亩土地委托甲方管理
二、管理期限为三年:即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止
三、管理期间甲方负责管理红枣林,所有管理费用由甲方自理
红枣林、葡萄管理包括浇水,施肥,打药,修剪,嫁接等事项
四:管理期间 200 亩耕地由甲方种植,生产产品归甲方所有
乙方免收土地使用费
该宗地如乙方将需转让,甲方不得阻碍乙方的转让,并放弃 200 亩地种植权
五、该宗地果树由政府发放的补贴款全部归乙方
甲方不得占有
六、本协议书与双方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以汉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并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2013 年 7 月 6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甲方:(转让人:下称甲方)乙方:(受让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信、互利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地处在和静县哈尔莫墩镇莫呼查汗农场以东,东界汉族墓地,南界黑孜尔伯克地,西、北界阿布力克木地的有合法使用权的 400 亩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该宗地用途是农用地
二、土地转让价款定为人民币 1100000(壹佰壹拾万元整),本合同双方签字时乙方将一辆八缸牛头越野车按500000(伍拾万元整)价顶账给乙方
2013 年 8 月 1 日前支付 200000 元(贰拾万元整)剩余的 400000 元(肆拾万元整)土地使用证和林权证过户手续办完后具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最晚 2024 年 3 月底前付清
三、转让土地使用期限按原核定的使用年限为准
期限届满由乙方可以向国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