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承包合同发包人:重庆市黔江区农村土地整治中心 (下称甲方) 承包人: (下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整治项目事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黔江区 (街道、镇乡) 村 (三)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第二条 承包范围以设计图纸及现场指定的范围为依据,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第三条 施工期限该工程施工期限为 3 个月,即从 2024 年 3 月 20 日至2024 年 6 月 20 日止
该工期被视为乙方已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雨天、矛盾纠纷等不利因素而提出合理工期,乙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方不得再以此要求延长工期
(一)施工进度1、乙方应在收到全部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后 7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工程师收到乙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7 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对此,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二)暂停施工:须以甲方现场代表的书面通知为据
(三)工期延误:监理工程师确认的下列工期按实际天数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的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项目预付款和进度款
3、未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指令、批准等,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4、设计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量
第四条 质量标准 (一)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 1041-2024)、《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