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土地调换合同集团诉讼案】 案情简介: 温州市永兴街道 XX 村地处低洼,属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到 2024 年 14 号台风止,XX 村因台风灾害累计倒塌房屋 600 多间,死亡 25 人
为此,龙湾区人民政府作出决定,要求 XX 村村民整体搬迁,并把该搬迁工程列入了 2024 年重点建设项目、“百村整治、十村示范”工作计划
为顺利搬迁,2024 年 YY 村与XX 村签订了《土地调换协议书》, 2024 年 7 月 28 日 YY 村村民胡 A 等 82 人状告 YY 村村委会与 XX 村村委会,认为他们所签订的《土地调换协议书》未经过全体村民的表决且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求确认《土地调换协议书》无效
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林合敬律师受被告 XX 村的委托作为其代理人成功代理了本案的第一审和第二审诉讼
XX 村整体搬迁是一个关系大量村民生命和财产的重大工程,受到了两极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
该案件的审理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2024 年 11 月 18 日,龙湾区人民法院以主体不适格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王学寿等 77 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裁定
以下是该案的二审代理词
浙 江 金 克 明 律 师 事 务 所Jin Ke Ming Lawyer Office温州市新城进展大厦 16 楼 A 座电话:0577-89886985 13750904110 传真:0577-89886200E-mail:LAWYERLIN@mail
cn致: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7 人诉 XX 村村委会土地土地调换合同上诉案代 理 词审判长、审判员: 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上诉人 XX 村村委会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与王 A 等 77 人土地调换合同纠纷案的第二审诉讼代理人,现本代理人就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