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居间合同甲方(委托方):营业执照号:乙方(居间方代表):宾蔚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乙方引荐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工业土地一块,面积 86142.54m2,宗地号:G14318-0121(以下简称“项目”),和委托方(以下称“甲方”)进行洽谈。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诚信和互利的原则,就居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双方权利与义务乙方:乙方为促成该项目交易之居间人,主要为甲方引荐项目,给甲方提供信息、协助、联络、撮合等服务。甲方:甲方与项目方洽谈,如洽谈成功,甲方与项目方签署正式合同,并履行有关交易、合作之权利及义务。有关该项目交易或合作之权利及责任,概与乙方无关。如甲方与项目方洽谈成功、并签订正式合同,则甲方需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居间酬劳。二、 居间费及支付办法1、 经乙方引荐及协助,甲方与项目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居间成功,同意给乙方支付总成交价款的 2%。乙方收取的居间酬劳不包括提供税务和其他任何服务费用。2、 甲方与项目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后,甲方支付第一笔项目资金时,同时将居间费转入乙方指定账户。三、违约责任:甲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支付第一笔项目资金的一个工作日内支付居间费,未能如期支付,乙方按预期数额每天 1%收取滞纳金。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四、约定事项1、甲方不得通过附属或关联公司,以任何方式与项目方签订该项目转让合同。若有签订,则都属乙方居间成功,居间酬劳仍属乙方所得。2、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均需严格保密,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披露。五、合同终止甲方未能与项目方签订项目转让合同,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在居间成功履行完本合同第二条第 2 款既终止。六、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等同效力。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宾蔚:公 司 名 称 : 身 份 证 号 :513030198911202455====================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您的最好选择======================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地点:深圳,时间:2024 年 月 日====================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您的最好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