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货物中转协议(外贸进口杂粮) 港口经营人: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住所:xxxxxx法定代表人:xxx作业委托人: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住所: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港口货物作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估计于 xxxx 年 x 月至 xxxx 年 x 月在甲方接卸的外贸进口玉米港口作业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中转标的1、标的数量: xx 吨
结船数以甲方计量衡为依据的商检监重单为准
乙方提单重量或乙方单方委托的船舶水尺计量或计量器具计量等对甲方无效
港杂费结算数以乙方实际提货数量为准
2、主要作业方式: 散来散走
第二条 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一)作业费用标准1、包干港杂费散来散走(船-仓-火车)包干港杂费 xxx 元/吨
乙方在甲方发生的其他杂项作业费按甲方发布的《港口收费规则(2024 年度)》支付
2、堆存费:自货物集港之日起免堆存保管费 40 天,41-50 天按 0
30 元/吨·天计收,第 51 天起按 0
60元/吨·天计收
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收
3、乙方在甲方发生的其他作业费按甲方发布的《港口收费规则(2024 年度)》支付
(二)结算方式乙方在货物卸船完毕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预付 60 %港口作业费用,余款及可能产生的堆存费、杂项作业费,在最后一批货物提货前结清
第三条 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提供一个安全泊位,保证连续 24 小时晴天工作日作业,并提供符合条件的库场、仓容或其他储备设施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货物集疏港信息和船舶到离港计划,合理制定作业计划,尽力满足乙方的委托需求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港存时间超过 90 天并影响甲方正常作业的,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货物进行倒仓或转栈,所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