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科学》课程的特点和新课程实施所带来的变化 第一节:《科学》课程的特点 从世界范围的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来看,中学阶段的科学教育的最终目标都被确定为提高人的科学素养
自1985 年10 月在巴基斯坦伊斯兰堡召开的科学课程研制会议上,专家们对科学教育的内涵、内容、目标等作了界定,其目标一般地说是给予每个人适应改善生活质量所需的知识、技能和态度
[2]这个观点现在已越来越得到各国从事科学教育人士的赞同
对此英国皇家学会就曾在1985 年指出“改进公众对科学的理解是对未来的投资,这种投资能够成为促进国家繁荣、提高公共和个人决策质量、充实个人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 [3];又比如美国的科学教育者也认为美国的生存和发展“不仅取决于受到良好教育的科学与工程人员,也取决于具有科学素养的民众”,为此《美国国家科学教育标准》着眼于实现“每个美国人都应熟悉基本的科学观念和基本的科学方法,因而都能生活得较为充实,工作得较为高效
” [4]这个目标
基础教育阶段的各门课程,都承担着提高国民素质的任务,它们只是各有所侧重,但既有分工更有合作,构成一个整体的课程结构
初中《科学》课程是义务教育阶段一门十分重要的课程,它的任务则更多地指向提高国民的科学素养,因此全面提高每一个学生的科学素养就成了《科学》课程的核心理念
我们说如果一个学生的科学素养有了很大的提高,对科学本质理解的越深刻,他就越能产生兴奋感和充实感,学生学过科学以后,觉得周围的世界仿佛变了样子
就拿树来说吧,树的构成材料居然主要是空气
你把树焚烧了,树就会化作原来的空气,在火焰的光热中散发出来的是原来被束缚在里面用来把空气转化成树的太阳光热;在灰烬中的那一小部分残余物质,则本来不是来自空气,而是来自固体物质泥土
费因曼 (一、科学课程的基本理念) 全面提高每一个学生的科学素养这也就成了(我们)《科学课程标准》的基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