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寿 康 宁 终 身 重 大 疾 病 保险(2 0 1 2 版) 一份投入 多重保障 客户一份投入,可以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多重保障; 健康保障 全面呵护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以下简称为康宁终身(2012版)]不仅对40种重大疾病提供保障,还对10种特定疾病进行提前给付; 重疾范围 行业领先 康宁终身(2012版)全面承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25种重大疾病、其他15种重大疾病以及10种特定疾病,保障范围广泛,行业领先; 特定疾病 提前给付 针对10种特定疾病,康宁终身(2012版)提供提前给付基本保险金额20%的特定疾病保障,但给付以一次为限,且以人民币10万为上限; 高残意外 尽显关爱 公司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时,不扣除被保险人已经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基本保险金额 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保险费 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
交付方式为分期交付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和二十年两种,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月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障范围内的四十种重大疾病 1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须异体移植手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
多个肢体缺失 ——完全性断离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