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纲 : 第 一 部 分 : 绩 效 审 计 理 论 基 础 第 二 部 分 : 企 业 绩 效 审 计 第 三 部 分 : 案 例 介 绍 与 分 析 第 一 部 分 : 绩 效 审 计 理 论 基 础 一 、绩 效 审 计 的含义 “绩效审计”概念于 1932 年由英国机械工程师协会会员罗斯(T
Gross)在其写的《管理审计学》 (The Management Audit)一书中首次提出,他认为:“应将企业划分为若干个职责不同的部门,建立用效率来衡量管理的技术程序”
管理者应能像会计师审查会计记录那样,来审查评价每一个职能部门的效率和成绩
绩效审计,不同国家的名称不尽相同
如加拿大称为“综合审计”,英国为“现金价值审计”,瑞典称“效果审计”,澳大利亚称之为“效率审计”,中国香港则称“衡工量值审计”,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称“绩效审计”
“绩效审计”一词是最早由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在 1986 年于澳大利亚召开的第 12 届大会上决定采 用的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在 1986 年发 表 的《关于绩效审计、 公 营 企业审计和审计质 量的总 声明 》中,明 确 将经 济 性 审计、 效率性 审计和效果性 审计称之为绩效审计
它 包 括 :一是根 据 健 全 的管理原 则以 及 管理政 策 ,审计管理活 动的经 济 性 ;二 是针 对 被 审计单 位 ,审计其人财 物 及 其他资 源 的利用效率;三 是根 据 被 审单 位 目 标 的完 成情 况 ,审计其经 营 效益 ,并 根 据 原来预 期 的影 响 ,审计其活 动 的真 实 影 响
美 国审计总 署 (GAO)将绩效审计定义 为:“审计人员对 照 客 观 标准 ,客 观 地 、 系 统 地 收 集 和评价证 据 ,对 项 目 的绩效和管理进 行 独 立的评价,对 一前 瞻 性 的问 题 进 行 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