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技 术 交 底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或 层 次 基础 施工内容 土方工程 交底人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一、 概况:本工程场平标高为—1.60M,基础底标高为—2.10M,开挖深度 0.5M,干作业,土方类别为粘性土。 二、 操作工艺: 1、 确定开挖的顺序→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分层开挖→修整槽边→清底 2、 开挖基础可以不放坡,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 3、 土方开挖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 60cm 为宜,从开挖端部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下向挖掘,每层深度,视翻土厚度而定,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 4、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完成标高最低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槽底50cm 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槽底50cm 平线;自每条槽端部20cm 处每隔2~3m,在槽帮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橛。在挖至接近槽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的 50 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校核槽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 通 线,检 查 距槽边尺寸 ,确定槽宽 标准,据 此 修整槽帮,最后清除 槽底土方,修底铲 平。 5、 在开挖槽边弃 土时 ,应保 证 边坡和直立 帮的稳 定。当土质 良 好时,抛 于 槽边的土方应距槽(沟)边缘 0.8m 以外 ,高度不宜超 过 1.5m。在术基周 围 、墙 基或围 墙 一侧 ,不得 堆 土过 高。 6、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 条件 堆 放时,一定留 足 回 填 需 要 用的土方,多 余的土方应一次运 至弃 土处,避 免 二次搬 运 。 7、 土方开挖一般 不宜在雨 季 进 行 。否 则 工作面 不宜过 大 。应分段 、逐片 的分期完成。 被 交底人 执 行 情 况 质 检 员: 年 月 日 施 工 技 术 交 底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或 层 次 基础 施工内容 土方工程 交底人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三、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 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均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2、 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防止桩基位移: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有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事先确定防桩基位移的措施。 3、 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果基础不以及时施工时,可在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