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7 第二章 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 堤防工程监理工作细则 一、目 的 为规范堤防工程监理工作,明确堤防工程监理工作职责和程序,提高堤防建设工程质量,制订本细则。 二、范 围 本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监理工作。 三、监理工作依据 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工程设计文件、国家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颁发的施工技术及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等。 四、监理机构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照监理合同中项目法人授予的职责与权限,与参加工程建设各方密切协作,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工程施工合同的职责和义务,通过认真、谨慎、勤奋与高效的工作,促使工程建设合同目标得到实现。 项目监理机构应履行设计文件核查确认(重点核查设计方案、设计程序、图面错误)、施工措施计划审批、工程开工(停工、返工、复工)与完工指示、施工质量签证、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解释与合同争端调解、有限施工变更、合同支付签证、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施工关系协调、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资质审查等各项必须的职责与权限。 4 .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 织 实施项目监理工作,保证项目监理机构高效有序运 转 ;负责对项目监理工作分 解,指定相 关项目监理组 (员)对相 关项目监理工作负责。 4 .2 项目监理机构综 合部门应作好 文件收发登 记 、文件、资料 、记 录 管 理; 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监督、监理人员上 岗 培 训 、业 务考 核、岗 位管 理、内 部协调和对外 公 共关系处 理等项工作。 58 4 .3 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好检测监理和监理检测工作。检测监理是对施工单位检验和测量机构的资质、手段、方法与成果的监理;监理检测是监理单位自身为施工质量与合同支付控制所进行的对照(平行)检测。 4 .4 项目各级监理人员直接负责相应工程项目现场的施工准备、资源投入、工序作业、目标实施、合同履行等全过程的跟踪监理和信息(记录)处理;承担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合同支付三项目标控制和合同商务管理等监理业务;负责工程施工控制目标与对策措施的制订、进展跟踪、过程分析与目标调整。 各级监理人员应按《堤防工程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履行各自的职责。 五、监理工作程序 5 .1 工程建设监理的一般程序 (1) 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 以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为依据,按工程建设进度,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 按照建设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