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熟悉) 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计税原理 (二)增值税的三种类型 【提示】区分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类型 特点 适用范围 消费型增值税 (1 )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 (2 )彻底消除重复征税,利于技术进步 国外普遍采用 我国:2 0 0 9 年 1 月 1 日起 收入型增值税 对外购固定资产只允许扣除当期折旧部分 - 生产型增值税 (1 )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价款 (2 )存在重复征税,抑制固定资产投资 我国:1 9 9 4 -2 0 0 8 年 【新增】2 0 0 8 年 1 1 月 5 日国务院第5 3 8 号公布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 0 0 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不得扣除固定资产进项税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了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换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掌握) 征收范围划分 征收范围涉及内容 一般 规定 (1 )销售货物 (2 )提供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 )进口货物 特殊 规定 (1 )视 同销售货物的行为(8 项) (2 )混 合 销售行为(增值税与 营 业 税混 合 ) (3 )兼 营 非 应 税劳务行为(增值税与 营 业 税兼 营 ) (4 )征收增值税的特殊 项目(8 项) (5 )不征收增值税的特殊 项目(5 项) (一)销售货物 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称销售应税劳务,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进入中国关境的货物
对于进口货物,除依法征收关税外,还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