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规范用药不适宜超常简要文字说明电话告知当面告知患者告知处方修改处方未修改×××医院处方(医嘱)审核干预登记表处方退修原因干预干预结果日期ID号科别医师审核 药师1-3
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1-4
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1-5
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1-6
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1-7
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1-8
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1-9
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1-10
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1-11
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1-12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1-13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1-14
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1-15
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2)用药不适宜处方:2-1
适应证不适宜的;2-2
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2-3
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2-4
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2-5
用法、用量不适宜的;2-6
联合用药不适宜的;2-7
重复给药的;2-8
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2-9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3-1
无适应证用药;3-2
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3-3
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3-4
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