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复垦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x x x x x x x x x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x x x x x x x x x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xxxxxxxxx复垦项目中标通知书》确定乙方作为该项目施工承包单位。经双方协商,由乙方采取包工包料(材料、机械设备、水电及配套安全设施等)全包干方式进行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该项目工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特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基本内容: 项目的实施面积为 3.4195 公顷,规划预计减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 3.4195 公顷,所涉及石壕镇梨园村 5 个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工程量见附表)。 二、项目实施时间: 1、工程工期为60 天;2013 年 2 月 21 日至 2013 年 4 月 1 日; 2、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乙方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及进度计划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 3、合同签订后 5 天内,由监理单位向乙方发出开工令; 4、乙方延误工期一天,按中标合同价总额的 1%处罚; 5、乙方延误开工5 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 三、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本工程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 - 2 - 计规范》[TD/T1012-2000]。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等级必须达到合格工程; 2、工程质量应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并严格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执行;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施工技术规范,规划设计要求及技术交底等资料,精心组织施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等方面的控制,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 (2)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质检报告等,或经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3)隐蔽工程必须自检验收合格后,再经现场监理或甲方现场代表检验合格之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若未经检验合格的隐蔽工程,因工程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 (4)应按《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