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英 国 行 政 法 第一章 英 国 行 政 法 概 述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应使学生了解英国行政法的涵义、研究对象;认识其主要内容体系;并重点掌握英国行政法表现出的主要特征
第一节 英 国 行 政 法 的 涵 义 行政法的定义是不统一的
英国行政法权威学者韦德(Sir William Wade)从实质和内容两个角度对行政法予以明确界定:从实质角度出发,行政法是“控制政府权力的法律”,又叫“控权法”;从内容角度出发,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基本原则的总称”
第二节 英 国 行 政 法 的 特 征 英国是普通法系的典型代表,其在行政法上表现出的主要特征有三: (一)不成文法
英国行政法很少是成文法律,其基本内容主要是无数判例所综合而成的基本原则体系
(二)新的内容,旧的形式
英国行政法是一个新的法律部门,注入了现代对行政权制约和保护公民权益的新的内容,但外在形式仍主要采用过去普通法的一套原则(如“越权无效”、“自然公正”等)和普通法的一套形式(如调卷令、执行令、禁止令、人身保护状等)
(三) 普通法救济
英国行政法的救济不采用专门的行政法院和行政诉讼制度,而是统一通过普通法院(Ordinary Court)和普通法(Ordinary Law)诉讼审查行政行为,为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提供救济
第三节 英 国 行 政 法 的 主 要 内 容 根据韦德的代表巨著《行政法》(第六版),英国行政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 (一) 行政组织(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 作为行政法主体的行政组织,在英国主要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 1
中央政府 在法律上,中央政府可以认为包含以下四个要素:英王和枢密院、内阁和首相、部和部 长以及常任长官
地方政府 (二) 行政职权(Administrative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