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维护厂区安全,使外来人员、车辆有序进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外来人员及车辆。 3. 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本平台的制定、补充、修改和监督检查,并负责外来业务人员《临时出入证》的制作。 3.2 保安员对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进行闸口控制,负责对外来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登记台帐。 3.3 保安员负责对业务人员及其它外来人员《临时出入证》的发放、现场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制止或处罚。 3.4 保安员负责对外来人员的确认、现场管理;各部门责任人负责外来人员接洽并全程陪同,有权拒绝非本部门外来人员进入现场区域。 4. 外来人员的管理 4.1 与本单位长期有业务往来单位的人员,必须在门卫室领取并佩戴《临时出入证》进出厂,由保安对该类人员登记建档管理。 4.2 外来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其他有效证件(工作证或身份证)入厂时在门卫室登记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后,由保安征得接洽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厂接洽工作,需领取由保安填写的《会客单》,同时领取并佩戴《临时出入证》方可到指定部门或区域进行接洽工作,接洽工作结束后接洽人在《会客单》上签字并填写预计 离 厂时间 。外来人员出厂时交 回 《会客单》和 《临时出入证》经门卫核对注销后方可离开。 4.3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领取《临时出入证》并佩戴胸前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外来施工人员只允许进入施工地点,不准进入与施工无关的其他场所。 4.4 无论因公因私的进出厂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携带与本公司类似物资进厂。若随身携带有与本公司类似物资确需进厂,必须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并让接洽部门到门岗处与门卫共同核实,否则出厂时不予以放行。若发现带物出厂,而手续不全者,将对携带者给予50-100 元罚款;若查实属携带本厂物资出厂,交办公室按盗窃行为处理。 4.5 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员工宿舍、生产车间、机房、仓库重地、实验室等与业务无关的场所。 5. 外来车辆的管理 5.1 外来车辆进入厂区时,需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室登记填写《外来车辆进出登记表》,经保安与对口部门核实后领取《会客单》和《临时出入证》,并佩戴《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入厂区,出厂时交回《会客单》和《临时出入证》经门卫核实后方可离开。 5.2 保安人员对外来所有进出公司的车辆(包括小轿车、面包车、货车)进行安全检查,确认 车辆是 否携带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