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天津市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范本) 委托方(甲方):法定代表人: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相关项目的政府采购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为: (以下简称采购项目)
第二条 委托权限及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事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为甲方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2、组织供应商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3、代理甲方处理所委托采购项目的询问、质疑、投诉以及涉及采购项目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依法确定采购方式、采购需求、采购文件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2、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采购项目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交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技术规格、采购数量、服务标准等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3、甲方应根据采购需要协助乙方组织供应商踏勘采购项目的现场
4、甲方应根据采购需要指派采购人代表参加采购项目的论证、招标或谈判,并澄清采购项目的需求
5、甲方应依法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
6、甲方在依法委托过程中,不得要求乙方在采购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供应商,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卑视待遇,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加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和评审专家指定或暗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7、政府采购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由甲方依法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协商决定,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