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代理合作协议书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是中国大陆地区著名的音像出版、制作为一体的综合性音像单位,是依法取得音像节目著作权的权利人,为中国大陆地区音乐事业的进展作出了重大贡献。针对国内大部分地区的***经营者或其他组织在未依法取得甲方授权许可的前提下,非法复制或以公开放映等形式传播甲方享有著作权的音像节目,使甲方相关著作权利遭受严重侵害和损失现为保护甲方著作权益,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涉及甲方享有完整著作权的音像节目在国内遭受侵害(仅限*** 经营或与***经营行业相关的具有提供音乐内容的其他组织)授权乙方进行全面维权诉讼事宜达成如下合作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定义解释1、音像节目,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录音制品,录像制品和与音像有关的电影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2、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3、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录制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4、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5、表演权,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 。二、合作方式1、双方同意在中国大陆地区,甲方独家授权乙方以自己名义对未经甲方授权许可,侵害甲方著作权的***经营者或与***经营行业相关的具有提供音乐内容的其他组织提起维权诉讼 (维权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民事诉讼、刑事告诉、行政投诉等),甲方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相同的地域范围内不与除乙方外的第三人签署与本协议相同的或者类似的协议或展开相同的或类似的合同。2、甲方承诺授权乙方进行维权诉讼的歌曲数量不少于 1500 首,每年度新增独家权利歌曲(包括但不限于词曲权利等 )不少于 100 首 (具体曲目详见附件授权歌曲清单)。三、合作期限及付款方式1、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协议期满前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将就本协议续签或变更事宜进行协商。2、就本协议项下合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授权使用费共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3、支付时间: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定金。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于 30 日内向乙方提供授权书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