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婚礼策划服务合同甲方: 乙方:新郎: 联系人:新娘: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委托情况: 甲方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厦门市 路 号 酒店进行婚礼委托乙方进行婚礼现场布置策划服务。 一、 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与乙方指定的负责人沟通,商讨婚礼的流程细节,告知自身对婚礼基调的要求,等具体要求。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策划书所列明细,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 2、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安全、有效、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各服务项目。 三、服务项目及酬劳1、总服务酬劳为人民币 元(大写)此价格不包括酒店任何加收费用。 乙方不承担由甲方引起的任何与婚庆礼仪服务相关的服务的损失。 2、其中各分项(婚礼策划内容见附件)及相应酬劳如下: □婚礼策划会场布置 元 (大写) 备注内容: □化妆服务 元 (大写) 备注内容: □纪实摄像 元 (大写) □纪实摄影 元 (大写)3、服务酬劳金额和支付时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第一期酬劳: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总服务酬劳的 60%¥ 元;(2)第二期酬劳:婚礼当天支付总服务酬劳的 30%¥ 元; (3)第三期酬劳:后期 DVD 及相册制作完成后当天支付总服务酬劳的 10%¥ 元,(4)甲方无需后期 DVD 及相册制作的,应在婚礼当天支付剩下未结余款四、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第一期服务酬劳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服务酬劳(含定金)的 50%支付违约金。 (2)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第二期酬劳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 3 日内支付,并要求甲方按未付款项的 5 ‰/日支付违约金。若催告期限届满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即余款的 2 倍。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行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第一期酬劳的 50%支付违约金 。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所有款项。 (2)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项服务酬劳 50%支付违约金。 五、 合同附件: 未尽事宜与附加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