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编号: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章):建设单位(章):监理单位(章):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监制安 全 报 监 须 知一、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应提交下列资料:1、《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一式两份;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一式两份;3、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监管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一份;5、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搭建情况;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设置)计划;7、安全措施费用计划;8、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9、施工企业工人意外损害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0、已到工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的计划生育协议书
说明:施工单位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即可申报安全报监二、建筑工程施工各阶段安全报监说明:1、第一阶段(基础):在建工程基础施工,主体在一层以下;深基础工程在±0
00 以下(指最大深度超过 5 米)
2、第二阶段(主体):主体三层以下,(高层,每隔四层报监一次)
3、第三阶段(装饰前):主体完工,内外装饰之前
4、第四阶段(竣工前):屋面及 外装饰基本完工之前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告 知 书为强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青岛市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各方主体的主要职责和施工过程中管理的重点内容告知如下: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在施工期间,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实行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二、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规定要求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穿戴全市统一的安全员服装
三、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 60%拨付给施工单位,并凭发票和银行对账单办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