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糖尿病诊疗与鉴别诊疗诊疗糖尿病应根据家族史、患病史、临床体现、血糖等生化检查而定,并应对糖尿病类型、代谢紊乱程度以及对存在的并发症和随着症及其病情程度作出预计,还须排除其它类型糖尿病
一.诊疗糖尿病典型病例有“三多”症群,轻证无症状者诊疗完全靠化验,常在健康查体或因其它疾病而偶然发现,不少病者首先发现并发症,然后追溯及本病,但不管有无症状或并发症,核心在于首先考虑到本病的可能性而进行血糖等检查方可确诊
(一)诊疗原则我国在 1981 年全国糖尿病协作组会议上指定了国内的糖尿病诊疗原则,但由于全世界各地已广泛应用世界卫生组织指定的诊疗原则,因此国内糖尿病专家后来也倡导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的诊疗原则,方便与世界各地统一起来,这样能够加强与世界各国的交流及含有国际间合作的可能性
因此国内指定的糖尿病诊疗原则早已不用,现在国内使用的是世界卫生组织指定的诊疗原则
1.1997 年美国糖尿病协会诊疗原则 1995 年美国糖尿病协会(ADA)对 1985 年的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诊疗原则进行了重新讨论,并修改了诊疗原则,于 1997 年公布了这一诊疗原则(见表—1) 表—1 1997 年 ADA 糖尿病诊疗原则 1.含有糖尿病症状,任意血糖浓度≥11
1mmol/L
任意血糖是指一天中任何时间,与与否进食无关
2.空腹血糖浓度≥7
0mmol/L
空腹是指禁食 8 小时之后
空腹血浆葡萄糖(FPG)的分类:<6
0mmol/L 为正常,≥6
0mmol/L~<7
0mmol/L 为空腹血糖过高(未达糖尿病,简称 IFG),≥7
0mmol/L 为糖尿病
3.疑有糖尿病者在接受 75 克葡萄糖耐量实验,服糖2 小时血糖≥11
含有以上三项状况之一即可拟诊为糖尿病,但是必须在第二天重复检查后方能确诊
4.糖耐量减低诊疗原则:空腹血糖≥6
1mmol/L 但<7
0mmol/L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