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信号工聘任合同版本一 甲方: 乙方: 因甲方生产需要,聘任乙方从事塔吊操作等工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以致共同遵照执行
1、聘任期限:按照所在工地项目部塔吊启用日至报停日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另甲方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续签聘任合同的,应重新办理聘任合同
2、聘任酬劳:乙方应满足所在工程项目部施工生产需要的状况下,每台塔吊按一人工资计算,每人 元/天,月底预付生活费 元
本工程从 年 月 日起计算工资
3、乙方在工作期间,要与项目部搞好关系,为项目部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个人素质,严禁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行,服从项目部现场人员生产指挥,不折不扣地完毕当班生产任务
若乙方在工程没有结束以前离开,按每工日 元计算
在计算二人工资之中乙方必须确保每天 台塔吊 24 小时可作业,即加班按每小时 元
4、机械保养:乙方在操作期间,熟悉各机构原理,掌握好机械技术性能
负责当班所操作机械日常例行检查工作,做到“岗前一检查、岗中三做到、岗后五部走”,负责做好机械的清洁、润滑、结实等维护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报告,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5、任何一方若特殊因素不能继续推行该合同,应提前 30 天书面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本合同
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当
6、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信号工聘任合同版本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一、甲方聘任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