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固仡佬族侗族乡九年制学校宿舍管理员聘任合同甲方:石固仡佬族侗族乡九年制学校乙方: 为加强学校宿舍管理,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聘任乙方负责男(女)生宿舍管理员(下列简称:宿管)
双方同意订立劳动合同共同恪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一、乙方工作职责:1、恪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宿舍值班纪律,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如因特殊状况,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监管部门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在工作中不做有损学校名誉的言行
2、关心爱惜学生,多做学生思想工作,遇事从容、冷静、不简朴粗暴
在宿舍内对有困难或有病等状况的学生,要及时提供协助,并向值班老师报告
3、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认真登记来宿舍探访人员状况,定时开关宿舍大门
4、每天上午起床铃响后,管理员要配合值周老师催促学生起床;每天晚上就寝前 30 分钟,检查督促学生准时就寝,严禁非我校学生住宿
5、每天检查、登记各寝室学生的卫生清扫状况,洗涮用品、鞋子、被子叠放与否整洁等,并公布查检状况
每月清查一次宿舍财产
6、对无端不起床、不上课、浪费水电、乱接电线和学生在宿舍内打架、斗殴、敲诈讹诈、喝酒、吸烟等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立刻制止并告知值班老师或保安
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的工作时间:从告知开学上班起到放寒暑假前,属于正常上班,节假日学生在校时正常上班,不得离岗
3、甲方给乙方的月工资为:基础工资为 1200 元/月,考核工资为 300 元/月
4、若发现宿舍管理人员脱岗或擅离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对学校产生损失,将追究乙方有关责任;因脱岗、擅离职守造成重大事件发生的,扣除当月工资,甲方有权提前解骋乙方,终止合同
三、合同的生效和终止:1、合同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双方若要解除合同,应提前告知对方;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则应将书面报告提前 30 天送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