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机买卖合同 出售方:(简称甲方) 购置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合同订立地: 。二、提高机阐明: 本提高机由山东省文登市建筑机械厂生产,型号为 ,制造许可证编号: ,出厂编号 ,塔身高度为 米,原则节数 节及其它零配件。 三、出售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四、产权阐明: 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本合同并在甲方收到全部价款后,提高机产权归乙方全部。 五、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确保提高机设备在出售前能正常使用,并提供提高机出厂阐明书及有关资料给乙方。提高机装运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当。 六、提高机出售后的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提高机在后来的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及质量问题,甲方不承当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