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原则课程编码:090349课程性质:公共课学 分:3.0计划学时:48(理论课学时数:32,实践学时数:16)合用专业:全院高职各专业1.前言为认真贯彻贯彻《教育部有关全方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16 号)文献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创新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容,结合我院教学教改规定,增进各专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的的实现,特制订以下课程原则。1.1 课程定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下列简称《思修与法基》)是《<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有关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 >实施案》(下列简称 05 案)拟定的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之一。根据学院《有关制订级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案的指导性意见(试行)》的规定,将本课程设定为高职各专业的公共课。课程设立的目的:协助高职学生解决面对大学新生活而出现的思想困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大学生树立对的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为实现学院各专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的服务。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思修与法基》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案的课程体系中处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对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提高,对学生职业素养的养成,对高职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的的实现,起着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支持的作用。本课程开设在第一学期,后续课程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下列简称“概论”)和《形势与政策》。《思修与法基》培养大学生含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和职业素养;《概论》课培养大学生能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法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形势与政策》协助学生对的认识国外形势。三门课共同构成了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它们分工不同,但又互相衔接和配合,共同完毕高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2 设计思路1.2.1 课程设计总体思路以中宣部、教育部有关文献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本课程谨的理论性、鲜明的实践性、具体的针对性的特点,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的出发,着眼于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和职业素养的提高,以“素质本位,服务专业”为理念,根据公共课教学“必须、够用”的原则,我们拟定了课程设计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具体通过两个结合来实现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从“知性教育”向“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