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投诉解决方法招投标投诉解决方法是非常重要的,多个因素造成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都要通过合理的投诉争取。本店铺就招投标投诉解决方法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第一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建立公平、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解决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制订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合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及其解决活动。前款所称招标投标活动,涉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以及订立合同等各阶段。第三条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正当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前款所称其它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第四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铁道、商务、民航等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告知》(国办发〔〕34 号)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受理投诉并依法做出解决决定。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含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并依法做出解决决定。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已经收到的,应当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受理。第五条行政监督部门解决投诉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高效原则,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第六条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拟定本部门内部负责受理投诉的机构及其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并向社会公布。第七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涉及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领实;(四)有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有关证明材料。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献。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阐明。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重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第八条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