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施工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将粤汉名居 14#楼木工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安全、加紧施工进度及搞好质量,经双方同意协商以下: 一、 按图施工。本项目以职能部门及开发商验收为原则。二、 价 格 按 建 筑 面 积 计 算 , 每 平 方 米 为元计算。三、 工程量从桩顶至屋面(具体以图纸为准)。四、 有效工期为 70 天。如遇特殊状况,时间顺延。五、 付款方式:地下室竣工后及后来每层楼面砼浇筑完封顶后付本层木工工程款的 80%,余款验收后付清。六、 乙方必须认真组织人员施工,确保安全;如施工中质量不达标,返工的工料费由乙方自负。另甲方必须给工地施工人员购置施工安全保险。在施工中由乙方因素造成的一切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七、 违约责任:如单方违约,违约金为壹万元。八、 全部工资所发生税费由甲方负责。施工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工程部一份。自签字起生效并含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10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