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流程图 发明人在获得专利授权后能够在其生产制造和销售的产品上使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不按法律和规章对的使用的。因未缴年费终止的;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届满的。未授权而称其为专利产品的;假冒专利产品的。专项检查、重要检查和日常执法检查。表明身份:执法人员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对于检查到标有专利标记的商品予以登记、检索1. 备案审查:填写《备案呈报表》审查后认为符合备案条件的,按程序审批备案。2. 抽样取证:进行现场抽样、拍照,下达抽样取证决定书,填写专利案件抽样取证笔录。3. 填写送达回证。需做出较大数额罚款时,签发《假冒别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处分前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查明的违法事实,处分的根据,拟将予以的行政处分和享有的权利。事实不清或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提供了有效证明的,予以撤案,填写结案报告表。对于处分贰万元以上的,当事人提出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提前 7 天将听证的时间、地点告知当事人。当事人 3 天内未申请听证的7 天内依法做出行政处分决定,报主管领导审批做出《假冒别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行政处分前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三天内送达当事人接受签字 拒 收 挂号邮寄、留置、公示方式送达。不服本处分决定的,能够在收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1、60 天内向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三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平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处分决定书不停止执行。4、逾期对复议或不向平塘县人民法院提起 。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办理有关手续: 不服行政处分 1、十五日到我局开具“平塘县财政局 可申请行政复罚没款专用现金进帐单” 议或行政诉讼 2、持“平塘县财政局罚没款专用现金 进帐单”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交 款 逾期不交款 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 7 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答辩状。收到行政诉讼状副本之日起 7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交答辩状。1、每日按罚款额的 3%加处分款;2、三个月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裁定撤销 维持、变更诉讼裁定撤销 维持、变更行政机关查验当事人已交款收据,开具“南昌市财政局罚没收据”给当事人。终止处分决定的执行,已缴罚款的办理退款手续。不服不服案件终止,填写《结案呈报表》。3 个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5 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撤销 维持、变更处分决定书、罚没收据定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