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下列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下列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房屋(下列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市 区 房间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商定外,乙方不得任意变化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押一付三)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百元整
每次付三个月整即¥ 元
该房屋押金为(人民币) 百元整
备注:甲乙双方协定,最少租期一年以上,如若低于一年租期,乙方提前搬走,押金作为赔偿款,不予退还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价的调节1、租赁期间房价不得调节
2、租赁期过后如若甲方调节租金,应提前一种月告知乙方
3、对于房租的调节,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乙方不能接受时,乙方应在 3 天之内退房
第六条 付款方式1、乙方应每 个月预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应付租金为(人民币): 仟 百元整,¥ 元
2、乙方应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 10 天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并将租金打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如乙方未能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 10 天内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甲方视乙方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就行解决
4、当月租赁时间未满 10 天时按半个月计算;超出 10 天时按一种整月计算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1、日常的房屋及室内设施的维修费用由乙承当
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管理房屋及室内设施、物品的损失和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乙方应承当赔偿损失的责任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刻负责修复或就行经济赔偿
乙方如变化房屋的内部构造、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