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经营经营合同出租方: (下列简称甲方)承租方: (下列简称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方便甲乙双方共同恪守推行。一、甲方将座落于 租赁给乙方,建筑面积 m2,租赁期限为 年,从二 O 一 年 月 日起至二 O 一 年 月 止。二、租赁期间费用的结算方法:该房屋年租金 元(不含税金),乙方应向甲方一次交清壹年房租和确保金 元,累计 元。三、乙方应以合同按期交清租赁费,如有拖欠费用者,甲方可按银行贷款利息计收滞纳金,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当。四、租赁期间,房屋如发生地基沉陷,墙体开裂,由甲方负责维修,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毁损,本合同则自行终止,互不承当责任。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再次转租或合租,如乙方将房屋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有权收回此房,一切损失概不负责。六、租赁期间,乙方承当采暖费,电费,水费等。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近期搬出全部物件,恢复室内原状,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当。八、合同期满后,如果甲方的房屋继续租赁,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权。九、争议:如双方在推行合同时发生争议,能够和解或者规定有关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依法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做出裁决。十、注意事项:1、乙方不得自行变化房屋的平面构造,移门、改窗、打洞,确保该建筑构造不损坏。2、乙方在承租期间,应当遵法经营、确保安全,维护环境。服从甲方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管理。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乙方自负。十一、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2、本合同所列条款,任何一方若有违犯,即视为违约行为,对方都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或赔偿损失。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必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含有与本合同同等权力。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十二、本合同从订立之日起生效。甲 方:乙 方:公证部门:二 OO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