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买卖合同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置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社区地下 区 号车位(下列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
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原则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
累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商定的交付日或甲方告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准时到甲方告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
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当
第四条 其它事项商定1、乙方购置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它用途
乙方不得任意变化所购置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构造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刻恢复原状并承当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订立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有关状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恪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准时足额交纳对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它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