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收养登记需村 (社区 )出具证明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收养登记。二、证明事项(一) 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证明(式样附后) ;(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证明(式样附后)。三、出具证明单位村(社区 )居民委员会。四、政策法律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六条: 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 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说明: “本人的婚姻状况”由本人提供婚姻登记证书即可。五、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所属社区。六、证明材料有效期《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二条: 收养登记当事人提交的- 2 - 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本人的申请,有效期6 个月。- 3 - 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证明收养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联系电话职业及单位家庭住址配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文化程度联系电话职业及单位家庭住址有无子女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出证人:联系电话:年月日出证单位(盖章)年月日备注:婚姻状况分为未婚、已婚、离婚、再婚、丧偶等;此证明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出具。- 4 -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送养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件号婚姻状况联系电话职业及单位家庭住址配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件号婚姻状况联系电话职业及单位家庭住址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原因:1、一方或双方因病无力抚养□ 2、一方或双方因残无力抚养□3、家庭无收入来源□ 4、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5、其它□出证人联系电话:年月日出证单位(盖章)年月日备注:此证明由送养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