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审批:年月日第一条 总则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项目部各部门各相关岗位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保障员工和相关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防止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和项目部财产遭受损失,根据国家、北京市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2、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必须执行本责任制
第二条 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上级及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措施,编制安全工作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落实
2、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制度,并对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职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
5、组织、进行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协助各级领导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指导安全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
7、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8、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进行伤亡事故统计、 分析、报告,协助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饿措施,并督促按期落实
9、对各类机电设备及自制继续写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安全状态
10、负责对各类机械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1、对租赁、外租机械设备进行管理,确保租赁、外租机械设备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12、是文明施工的主控部门, 负责文明施工所有管理和控制工作
第三条 技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