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乡马莲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及发放方案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加强教师队伍管理, 增强教师主人翁意识, 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 激发教师内在动力, 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一、指导思想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三、实施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教师量化积分)考评结果作为主要分配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津贴分配。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一月一评,及时公示。四、考评程序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绩效工资。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 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 (柏杨教学点由市坪中心小学全程考评,与中心完小教职工考评办法一样)。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1、绩效工资总额的 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2、绩效工资总额的 30%,由学校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量化分配。凡违反《教师法》、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学校 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3、绩效工资的 30%一学期发放一次(每年的7 月和 12 月)。(三)、政治业务( 10 分)1、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学生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团体奖,指导教师加 5 分,市级加 4 分、县级加 3 分,乡级加 2 分,个人依次递减1 分。2、教师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竞赛、技能竞赛活动,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