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监理交底一、安全监理的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 70 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7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28 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24]184 号)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98 号)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 GB50319—2000)江苏省建设监理规程;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GF—1999—0201)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 (GF—2000—020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法律规范; GB/T50326--2024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二、 工程承发包合同对参建各方约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一 ) 建设单位1、合同第“8.1(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本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办理,其他证件批件需要时办理。2、合同第“8.1(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根据承发包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临近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供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作为组织安全施工,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保护的依据;本工程在设计图内无需提供的情况。3、合同第“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即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建筑材料、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不按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本工程建设单位已对自己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教育,并管理非施工单位的人员如工厂工人及其他人员不进入施工现场。4、编制的工程概算及标底内,应包括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并及时支付给施工单位,以保证正常安全施工。本工程合同价内已包括了该项费用。5、 有权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当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没有专款专用,截留、挪用时,有权收回该项资金,并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