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法律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以下简称《安全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法律规范,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进行探讨
1、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
1 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临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 根据《安全条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生产监理 2
1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并必须在开工前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为职工办理建筑工程人身意外损害保险
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 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环境、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情况,在防护、技术管理上制订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 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爬模(滑模)施工、承重支撑搭设和拆除、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物料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