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1
1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标准、法律规范的正确实施,保障建设工程作业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的进展,根据安宁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工程特点、特性制定本细则,用来指导本工程安全施工
2 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在内从事一切建设工程施工、安装活动的企业及作业人员,在施工活动中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尚应遵守国家及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法律规范、规程的规定
3 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安装活动的企业,在施工活动中凡涉及到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以及本细则尚未涉及的内容,必须由企业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相关作业人员学习,确保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执行和遵守
第二章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2
1 建设工程开工的基本条件是1
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
3.具备执业资格的各关键岗位人员已按规定要求配备
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损害保险
5.已申报安全生产监督,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2 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并实行围挡作业
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挡高度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
出入口应固定并设置大门和有关标志牌,配备门卫人员并建立门卫制度
禁止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
3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的设计和实施,应有利于生产并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符合消防、防洪、防风、防爆、防震、防雷及卫生等要求
4 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应符合总平面布置图的布置要求,并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保持生产与生活用房之间的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