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水利水电 xxxx 有限公司安全评价和重大危险因素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的安全评价和重大危险因素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评价是指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在生产开始前、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后,对生产场所及周边环境中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和评估;对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为安全生产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 安全评价的目的:通过识别、分析、评价危险及有害因素,通过对潜在危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通过对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的评价,制定安全生产最优管理方案和安全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实现本质安全
第二章 安全评价分类及要求第四条 安全评价分为预评价、验收评价、现状综合评价、专项评价
(一)安全预评价是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或项目建成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程度,提出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意见和建议
(二)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对建设项目投产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安全技术调整方案和安全管理意见和建议
(三)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是针对某一个单位、项目或局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现状进行的全面评价,确定其安全风险,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
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内容应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员工培训、技术管理、分包单位和临时用工管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和现场控制等
(四)专项安全评价是针对项目的专项施工、具体场所,以及一个特定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装置、大型施工设备等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的一种安全评价
第五条 公司所有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现状综合评价
所有建设施工项目应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评价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的,应进行安全评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新开工、竣工的建设项目
(二)重大危险因素较多的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