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二 0 一三年1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矿井安全设施,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增强矿井抗灾能力,统一、法律规范公司煤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我公司安全生产收入投入长效机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24】16号)和长煤销发【2024】242 号山西煤销长治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及进一步加强和法律规范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安全科、财务科联合制定了本制度。第二条 新村煤业井上、下用于安全生产或改造项目适用此制度。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煤矿根据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第二章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第四条 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除特别情况外,煤矿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16 号)执行。提取标准为 15 元/吨。如年度内安全费用不足,可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提高提取标准,由本公司提出申请,经长治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批准、备案。安全费用的提取工作由财务科按本条第一、二款规定执行。第三章 安全费用的使用第五条 所提安全费用应当根据以下范围使用:(一)本矿属易自燃煤层,主要用于地面注浆系统等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支出;(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采空区治理等支出;(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4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