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徽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兴科科技产业园营销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安徽兴科创业投资进展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赢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 同 书甲方(委托方): 安徽兴科创业投资进展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广东赢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东莞市 莞城区旗峰路中侨大厦 1002 室 电话: 0769-23092296 传真: 0769-26988633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产权属于甲方的“安徽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兴科科技产业园”项目委托给乙方作策划及营销代理事宜达成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产权属于甲方的“ 安徽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兴科科技产业园项目” (下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及营销代理机构,乙方提供项目策划及营销代理服务,并以甲方名义对外招商销售及推广。本项目位于 安徽 省 池州 市大渡口 经济开发区 内(项目详细指标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甲方合同签署后提供给乙方,以保证招商代理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服务项目内容 2.1 招商委托代理:甲方委托乙方为“ 安徽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兴科科技产业园项目 ” 项目的独家招商代理商,开展项目的销售及租赁工作;2.2 策划代理:甲方委托乙方针对“ 安徽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兴科科技产业园项目 ” 项目的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相关招商策划工作;第三条:委托期限及条件 3.1 本合同招商代理期限: 2024 年 10 月 1 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共计24 个月。3.2 乙方的招商工作在甲方工程进度、营销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下开展: 3.2.1 项目工程进度达到招商要求,项目具备合法招商的条件。3.2.2 项目平均招商底价、阶段招商执行价目表确认完毕。3.2.3 项目的宣传推广费用预算不得低于项目估计总销售额的 1.5 % ,招商宣传推广费用主要用于针对主流商协会的招商推介会及沟通会等其他形式的商务活动,媒体广告投放、渠道合作拓展等,例如深企联、广东工合、博商会、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等会员基数大、质量高的知名商协会。第四条:代理指标及任务4.1 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总任务量的 25 % 。4.2 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总任务量的 5 0 % 。4.3 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18 个月内完成总任务量的 7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