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置房名额转让协议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见证人(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城市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1. 甲方保证该拆迁安置配购房(以下简称安置房)符合国家及益阳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拆迁安置配购房名额进行交易。2. 乙方向甲方购买该安置房名额的完全产权。3. 在丙方的见证下,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即日起生效。第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购买甲方所属的拆迁安置配购房名额,并由乙方自行支付修建该名额下的安置房费用。安置房具体情况:1. 安置房地址:江家坪安置基地,住房 120 平方米,门面 30 平方米。2. 安置房面积:(住房与门面共计)150 平方米。第三条1. 安置房名额转让价格:(人民币)壹拾贰万叁仟陆佰元整(¥12360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元)。2. 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已付给甲方壹拾壹万叁仟陆佰元整 (小写:11360 元);余款壹万元整(¥10000 元)待抓砣之日一次性付清。3. 水电开户时甲方须通知乙方,但水电开户费由乙方自行支付。第四条 房屋层次及房号抓砣决定(如一房一砣,甲方须给乙方一砣由乙方自行摸砣)。第五条1. 乙方付订金后,甲方不能对该安置房再次进行交易。2. 本协议发生争议或未尽事宜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 其补充约定需要经过甲乙双方签字、按压手印后生效。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丙方: 二〇一三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