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完整合同的八项必有作者:刘 洋 摘自《招商局物流》法律专栏经过几轮谈判之后,一客户同意一下属公司作为物流供应商,要求尽快提供物流服务合同
于是,该公司业务人员根据谈判结果草拟了一份合同草案,发给法律室审核
法律室审核时发现该合同的基础性条款不完备,是一份典型的“残疾”合同
这样的合同,不仅可能使合同双方无法达到合作目的,也不利于维护我方权利,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那么,什么样的合同才算得上一份完整的合同呢
这就需要我们来逐一认识一下合同的基础性条款
众所周知,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自愿为原则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中涉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内容大多是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从法律规范合同的角度出发,《合同法》第十二条明确了合同的八项基础性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合同依法生效后,只有当事人才有权就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并行使对合同依法变更和解除的权利
因此,合同中必须写明当事人真实的、完整的名称,以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名称为准
目前,公司下属子公司超过 30 家,各家单位的名称各不相同
如深圳公司的全称是“招商局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没有“集团”字样;广州公司的全称是“招商局物流集团广州物流有限公司”,名称里面有两处“物流”;珠海公司的全称则是“珠海招商物流有限公司”,名称中未包含完整的“招商局”字号
此外,企业名称是能反映企业性质的,以属于中外合资企业的货运公司为例,其全称为“深圳安达货运有限公司”,若变更为内资企业,其全称应相应变更为“深圳市安达货运有限公司”,仅仅多了一个“市”字,就显示出企业性质的不同
不过,也有少数例外
当中人的住所常常容易被忽视
当事人的住所是确定合同履行地的依据,也是发生合同纠纷时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还是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送达目的地,因此,合同中有完整准确的当事人住所信息对于合同履行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