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宝马花园销售代理合同甲方(委托方):桐乡市雄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受托方):桐乡市洪兴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促进物业的销售,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开发的宝马花园项目第一期销售总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 代理方式及主要事项 1、代理方式:营销总代理;2、主要事项:代理销售,并参加市场调研和营销策划
第二条 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1、项目情况: 本项目位于桐乡市崇福镇工农路和崇高西路交叉口东南侧,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184483
54 平方米,其中高层建筑面积 170619
74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13863
第一期可售面积约 30759 平方米,详见附件一《第一期可售房屋明细表》
甲方已取得本项目的开发手续和各项证照
甲方承诺,各种文件均为真实有效,在合作销售期内不会发生由于项目文件的原因而导致无法销售的情况,甲方应保证该项目销售的合法性
2、代理范围:甲方同意将本项目第一期的全部可售物业与乙方独家合作销售,销售房屋的清单以本项目所有暂测报告列明的未销售房屋为准
假如乙方在代理期限内销售额达到 70%,本合同自动延续到该项目的第二、三期
销售定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商量并形成文件,根据具体情况视销售的不同阶段而定
第三条 代理期限及销售任务指标1、本项目第一期的代理期限自 2012 年 8 月 1 日至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一年止
2、在项目正式开盘后销售 3 个月内,销售任务未达到 5000 万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配合甲方做好交接工作
3、假如乙方开盘正式销售后一年内,第一期可售物业的销售任务未完成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7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双方签章确认
第四条 销售价格1、销售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2、乙方应根据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