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甲方:山东交通职业学院乙方:为了加强会计专业学生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教学工作,全面推动校企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山东 交通职业学院 (甲方) 和 (乙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进展的原则,就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和人才培训、技术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负责制定实习、实训大纲,安排实习、实训指导老师,提前三个月提出实习实训计划,并于实习、实训前一个月提供实习、实训学生名单;2.负责实习、实训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安全制度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3.派遣责任心强的老师带队指导实习、实训,假如学生需要在乙方住宿的,带队老师必须同住;4.实习、实训师生严格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5.优先为乙方提供有关专业信息、技术咨询,并开展技术协作;6.为乙方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提供帮助和方便;7.根据乙方需要,优先并择优推举毕业生;8.对乙方符合“双师型”老师要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优先聘请作为兼职老师,参加教学活动;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9.优先向乙方转让甲方取得的科研成果;10.乙方员工子女报考甲方学校的,甲方在招生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优先考虑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为甲方会计等专业学生提供实习条件;2.对到乙方实习、实训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及行业纪律教育,对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学生有权终止其实习、实训活动;3.安排思想政治素养好、实践经验丰富、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及参加实习、实训考核评议工作;4.提供实习、实训必须的工作条件;5.推举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甲方的兼职老师参加甲方的实践性教学工作
三、其它1.甲乙双方可在实习、实训基地合作的基础上,不断探究新的校企合作形式,在条件成熟时形成产、学、研战略联盟,实现教学、生产、科研全面合作;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3.本协议一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