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监控与室外电器安装工程合同书(合同编号: ) 甲方: 乙方:合同签定双方: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本小区区智能安防系统工程、道闸系统及室外路灯线缆铺设,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 供货范围及合同总造价: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乙方为甲方提供电视监控系统及道闸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 (详见附件清单所列设备明细),室外照明部分按清单供料及铺设(详见附件清单)不包括设备部分(室外照明部分按清单埋管铺设电缆后就算室外路灯部分完工
)合同总造价:人民币贰拾万捌仟捌佰贰拾叁圆整(¥208823
00 元)第二条 合同履行地: 第三条 交货条件:1、 交货地:甲方指定地点2、 交货日期:2
1、所需设备在甲方履行相应的合同条款后在指定的时间内运抵施工现场
2、清点交付时,乙方需提供清点的有关文件,根据产品随机装箱单为准结合安装情况共同清点、验收产品及随机备件
清点交付应在乙方提供的设备交付报告书上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条 甲方责任1、 合同签定之日起,甲方应指定参加项目管理小组的人员,并指出具体负责人
同时保证乙方能随时方便地同负责人联系与沟通,以便随时解决不可预测的以外的情况,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2、 甲方指定系统维护和使用人员,乙方严格按系统程序培训甲方系统维护人员,以便接收系统
3、 甲方保证外部条件应满足监控系统运行要求
外部条件指供电情况、防尘和温湿度
4、 为乙方施工提供需要的条件
包括供电、施工协调和时间安排
5、 为便于日后系统的维护,甲方应派相关人员积极参于整个实施过程
第五条 乙方责任1、 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应指定参加项目管理小组的人员在现场指导,并指出具体的负责人,同时保证甲方能随时方便地同负责人联系与沟通,以便随时解决不可预测的以外的情况,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2、 乙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