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协议书 (参考文本 1:适用于企校牵手)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互相支持的原则,就合作开展“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目的1、开展“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目的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女企业家群体优势,推动企校牵手,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实践场所,帮助一批高校女大学生了解就业环境,转变择业观念,提高创业和就业技能,为企业选人用人搭建平台
二、合作期限2、本协议期限为三年,自 20 年____月____日起,至 20 年____月___日止
协议期满是否续签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合作方式与内容3、甲方愿在协议期限内,与乙方合作开展“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建立“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每年接收实习大学生不少于 30 人
4、乙方根据甲方岗位需求组织并选派大学生到甲方实习,实习时间为 1 至 3 个月
5、实习期间,大学生的实习活动包括业务培训和创业指导,具体工作由甲方安排和管理,乙方予以协助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成立专门指导小组,由企业负责人亲自担任组长;制定学习实践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包括:企业负责人系统介绍创业经验和体会,安排大学生深化车间、班组或部门进行实习,列席企业经营决策会议,参加项目洽谈等,让她们在参加企业运作中得到锻炼
具体培训内容和时间由甲方确定、乙方予以协助
7、安排实习人员具体实习岗位,实习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但不能安排超越实习人员年龄体力、承受能力的工作和高危岗位
8、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为实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损害保险,保障实习人员在实习岗位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