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成品油销售分公司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成品油销售业务合作协议甲方: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成品油销售分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 8 号电话:0531-89251863乙方: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大街 121 号电话:0531-86598666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成品油销售分公司(以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简称甲方)与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各服务区向甲方销售成品油并受理甲方发行的信联加油卡支付业务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甲乙双方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共同拓展市场、增加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以期互利双赢、共同进展
本合作项目是指乙方各服务区加油站向甲方销售成品油并受理甲方及甲方用户持有的信联加油卡进行结算,以及其他合作事项
二、合作内容甲乙双方共同选定 个服务区加油站网点,受理甲方信联加油卡加油及消费,具体纳入签约范围服务区网点详见附件一)
POS 机押金、无线 POS 机具通讯费及清算手续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甲方提供 POS 机给乙方使用,根据 0 元/台标准收取乙方 POS 机押金
(二)乙方负责甲方投放 POS 机(含 PSAM 卡)的保管和日常使用,假如布放的是无线 POS 机具,无线 POS 机具通讯费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人为造成的设备损坏、丢失,乙方应根据 2000 元/台的标准向甲方赔偿
(三)甲方不收取乙方 POS 机清算手续费
账务处理(一)甲方向乙方缴纳信联加油卡加油预存保证金 50万元
业务开展过程中,保证金额度视合作情况由双方及时协商调整
乙方接受保证金账户信息详见附件二
(二)甲方用户到乙方加油站持信联加油卡在 POS 上刷卡加油,乙方工作人员根据信联加油卡刷卡金额为用户加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油
(三)甲方在交易第三日 17 点前完成结算,并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