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 目 建 设 协 议 书甲方:定西市岷县人民政府乙方:四川新蓥有限公司为促进定西市岷县经济进展,充分发挥其资源的优势,推动经济社会进展,提高岷县的知名度,提升岷县整体城市形象及品位,甲方重点招商引进乙方在甘肃省定西市岷县修建四星级酒店,打造岷县标志性建筑,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投资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1.甲方向乙方出让位于定西市岷县西城区地块,东至公园西路,西至拟建规划道路,南至张南路,北至岷州西路,面积约 180 亩。此建设用地通过招、拍、挂的方式有偿出让给乙方,每亩地的评估出让价格约在 19~20 万元之间。2.180 亩出让土地中的 50 亩地块用于建设四星级酒店,在建设过程中要确保酒店和商住同时进行,尽量制造条件让酒店先期建设,乙方必须确保取得开工许可证后三年内将酒店建成完工并投入使用,酒店及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不低于两万平方米,接待能力达到260~300 人入住,并保证开业后三年内取得四星级酒店资格。3.乙方在开发酒店建设外的大约 130 亩商住用地时,要根据建筑规划设计法律规范要求实施,建筑密度≤30%;容积率<3;绿地率≥30%。两块地统一布局,协调设计。甲方确保完成该 180 亩土地的三通一平。甲方负责乙方本项目的水、电、市政排污等主要管道预留接口到本项目地块红线内相应位置,四星级酒店项目的水、电、接口符合酒店要求(电必须达到酒店用电负荷,电源为双回路电源)。4.乙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根据国家土地政策进行开发建设,酒店用地和商住用地捆绑使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岷县县城总体规划。5.乙方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甲方将用于四星级酒店建设的 50 亩土地的出让金的 85%,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返还给乙方用于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其余约 130 亩商用土地假如土地通过招、拍、挂高于 20 万元/亩,甲方将超出 20 万元/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部分的 70%返还给乙方用于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甲方在乙方交纳土地出让金后的两个月内将以上补助部分拨付给乙方。6.乙方在签署《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根据《土地出让暂行办法》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7.甲方在乙方项目建设中,实行特事特办,按岷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相关规定,减免酒店投资建设部分中岷县政府权限范围内的有关规费,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工程前期手续。为确保四星级酒店的建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