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GF—2024—0209建设工程设计装修合同 (宏 昱 装 饰) 工 程 名 称 :顺驰城 工 程 地 点 :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顺驰城 建 筑 面 积 :227.9m2 发 包 人:潘武伟 承 包 人:洛阳市宏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签 定 日 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发 包 方:潘武伟 承 包 方:洛阳市宏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南昌路顺驰城 24 号楼 704 室 地 址:古城路中和花园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410305010005946 身份证号:410311196711192512 委托代理人:张振彬电话:13938845971 电话:15896581887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南昌路顺驰城 24 号楼 704 室 。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实行承包方包工、包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4 工程期限 个工作日,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壹佰伍拾万玖仟捌佰陆拾圆整 元,小写: 1509860.00 元。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实行下列第___1 _ 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第四条 发包方义务 4.1 开工前 7 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制造条件。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加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第五条 承包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法律规范、防火规定、施工法律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